事项编码 | |
事项名称 | 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发生实物交割并已出库的,免征教育费附加 |
申请条件 | 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具的《黄金结算专用发票》),发生实物交割并已出库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交割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
办理方式 | 通办范围 | 结果送达 |
上门办理 | 网上办理 | 移动办理 | 自助办税服务机 | 同城通办 | 省内通办 | 全国通办 | 窗口送达 | 网上查询 | 邮寄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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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否收费 | 到现场次数 | 网上办理深度 | 服务对象 | 免填单 | 年审年检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特别程序 | 数量限制 |
是 | 否 | 0次 | 四级 | 缴费人(实名认证用户) | 是 | 否 | 否 | 无 | 无 |
1次 | 二级 | 缴费人(非实名认证用户) |
申请材料 | 资料名称 | 填报须知 | 必报资料 | 条件报送资料 | 留存备查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网上办理在线填报。2.窗口办理需加盖公章,内容填写完整。 | √ | | |
黄金期货交易资格证明材料 | 1.网上办理上传原件的电子件;2.窗口办理提供复印件,要求复印件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签章。 | √ | | |
审查标准 | 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 |
办理时限 | 纳税人办理时限 | 纳税人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税务机关要求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办理。 |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结果名称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结果样本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有效期限 | 依法确定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