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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税地税联合与纳税人签订委托银行划缴税(费)款协议
发布日期:2018-03-20 00:00来源:征管科技处浏览次数:

安徽省国税地税联合与纳税人签订委托银行划缴税(费)款协议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国税地税合作工作规范,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安徽省地税局联合国税局,统一、规范全省国税地税联合与纳税人签订委托划缴税(费)款协议工作流程,自2018312日起,新办委托划缴税(费)款业务的国税局、地税局共管纳税人,纳税人自愿选择到主管国税或地税机关签订委托划缴税(费)款协议,一家签订,双方互认。

    新的委托划缴税(费)款业务模式实行后,将有效解决纳税人分别与国税、地税签订协议带来的“多头跑”问题。以前,企业在办理委托银行划缴税(费)款协议时,需要分别到国税、地税两个部门领取不同的纸质“三方协议”(三方为纳税人、银行、国税或地税机关),填妥后交至开户银行签订协议,再送交主管国税、地税机关,费时费力,效率低下。启用新模式后,纳税人签订“四方协议”(四方为纳税人、银行、国税、地税),只需要进一个大厅、签一份协议、去一次银行、送一个税务机关,就能办妥国税、地税两家的委托银行划缴税(费)款协议,流程缩短一半,效率提高一倍,实现了纳税人、开户银行、国税、地税四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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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8-03-20 09: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