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地税发〔2017〕67号
各市、省直管县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放管服”改革和省政府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部署,进一步推进我省地税系统“放管服”改革,深化征管体制改革,优化税收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省地税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系列部署,以纳税人为中心,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统筹结合,集成创新,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一体化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推动地税系统“放管服”改革提质升级,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着力服务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坚持放要彻底有序,突出纳税人主体地位,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改革,规范税务权力运行,精简涉税资料报送,打造权力瘦身“紧身衣”,切实为纳税人减负。
1.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优化行政审批,根据税务总局部署,取消非居民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机构场所的审批,由纳税人自主选择纳税申报地点。完善权责清单、服务清单,建立全省地税系统统一规范的权责和公共服务清单运行体系,促进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规范、严密、公开、透明。
2.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简化纳税人设立、迁移、注销手续。 “多证合一”纳税人首次办税时不进行信息补充采集。通过信息交换系统及时获取工商部门传递的新增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取消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实现网上报验。简化纳税人在本省内跨市、县变更登记流程,便利市场主体自由迁移。加强同工商部门实施简易注销登记工作衔接,完善简易注销办法,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3.精简涉税资料报送。改进各税(费)种优惠备案方式,基本实现税收优惠资料由报送地税机关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减轻纳税人备案负担。取消非居民企业源泉扣缴合同备案环节,优化对外支付备案程序。清理纳税人向地税机关报送资料,2018年底前精简四分之一以上。实行涉税资料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将小微企业财务报表由按月报送改为按季报送,推动涉税资料电子化,减少纳税人纸质资料报送。
4.规范税务权力运行。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落实《安徽省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实行重大税务行政处罚集体审议,减少税务行政处罚裁量空间。完善简易处罚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合并执法文书,提高执法效率。严格核定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税种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征收的标准、程序和计算方法,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开展核定征收,统一核定基数,保证同一区域内规模相当的同类或者类似纳税人的核定结果基本相当。完善核定信息公开内容和程序,提高核定征收透明度。扩大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保障和监督地税机关有效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推广应用内控监督平台,整合管控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大责任追究,防范执法风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务行政应诉工作,接受司法监督,有效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
(二)切实创新监管方式。坚持管要规范有效,树立诚信推定、风险管理、信用管理、税收共治等现代税收管理理念,突出申报纳税关键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和制度建设,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5.完善征管制度机制。改革税收管理员制度,由属地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理转变,合理确定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简并整合日常事务性管理事项,健全税源管理衔接机制和配套制度。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建立与制度改革和业务创新相配套的岗责体系,明确各部门间的专业化分工关系,优化整合办税服务资源,强化风险管理资源配置,做好前后台职责分工衔接,实现征管资源集约化利用。加强已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实名办税,建立健全实名办税制度,按照企业类型、涉税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实名信息采集范围。推动国税局、地税局实名信息双方互认,实现一次采集多次、多处使用。充分利用实名身份信息,简并相关附报资料,优化办税流程,加强信用管理,防范各类涉税风险。
6.改进申报纳税管理。简并优化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申报表,提供网上办理更正申报功能,精简表单填报,便于纳税人正确理解和申报。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额、所得额不超过定额的,取消年度汇总申报。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平台等,利用大数据理念,增强申报提醒、政策宣传和分类辅导的精准性,提高申报质量;加强纳税申报逻辑性、完整性审核,实行申报校验,推行风险提醒服务,提高纳税申报准确性。加强申报税款入库管理,对申报未入库税款,及时提醒纳税人足额缴纳入库。强化欠税管理。
7.加强税务检查工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细化和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和动态管理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查处结果,提高随机抽查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完善税务稽查执法机制,结合信用管理、“黑名单”管理,加大相关纳税户的抽查比例和频次,提高稽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强进户执法计划管理,合并进户执法事项,推行国税局、地税局联合执法,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开发“双随机、一公开”税务端软件,实现与全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检查的协同配合,提高监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8.建立健全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树立大风险理念,运用风险管理的思维和方式,加强各税种、各行业的管理,使税种管理、行业管理与风险管理深度融合。完善风险管理平台,升级优化遵从风险管理系统,建立指标优化机制,提高分析识别的命中率。加强风险应对扎口管理,统一通过金税三期风险管理平台集中推送风险应对任务。加强复核与考核,建立风险管理闭环,不断提升风险管理质效。科学应用风险应对策略,对信用级别低、风险等级高的纳税人实施重点监控;对风险等级低的纳税人主要做好风险提示提醒,促进自我修正、自愿遵从;对信用级别高、无风险的纳税人避免不当打扰。优化职能和资源配置,推进实体化运转,提高风险应对层级,加强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协作机制,探索推进国税、地税协同风险应对。
9.强化纳税信用管理。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缩短评价周期。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制定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以推行实名办税为契机,归集办税人员信用记录,建立办税人员涉税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个人信用与企业信用之间的联动。建立信用动态监管方式,运用税收大数据,建立信用积分制度,健全动态信用评价和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实现对纳税人信用和风险状况的动态监控评价,根据监控评价结果实施分类服务和差异化管理。
10.推进税收协管共治。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合力推进合作示范品牌验收和市级合作示范区建设,不断深化国地税合作,加强税收协同监管。打通省际之间、国税局与地税局之间横向通道,建立税务系统内部追逃清单,推进非正常户、D级信用户、涉嫌骗税和虚开发票纳税人等风险情报信息共享,提升跨区域风险监控能力。推动出台并认真落实《安徽省税收保障办法》,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拓展第三方数据来源,加快第三方信息共享平台与地税部门外部数据交换系统对接。与国税系统联合加强与外部门之间的合作,提高协税护税水平。进一步推动将纳税信用体系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纳税人自律、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管相结合的合作机制。深入推进“税银互动”,加大税银合作力度,逐步扩大税务、银行信用信息共享范围,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推动“税融通”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三)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坚持服要优质且有感,突出落实政策核心内容,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办税效能,助力纳税人发展,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11.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关于发挥地税职能服务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省委省政府“四送一服”双千工程要求,向企业宣传税费政策和应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制定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对税费政策科学分类,明确上网发布渠道和形式,升级12366纳税服务平台,提高政策透明度。畅通12366、门户网站、网上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加大税费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开展税费政策服务专题调查,及时回应纳税人对税费政策确定性的服务需求。落实“三督三促三到位”工作机制,开展执行情况督查,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加强跟踪问效,及时研究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问题。
12.提高办税服务便利化水平。推行新办纳税人“零门槛”办税,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事项。按照总局部署,创新发票服务方式,试行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线上申请、网上缴税、自行出票”模式。持续推进无纸化、免填单服务,扩大即办事项及免报资料范围。拓展同城通办和全省通办业务范围,实现市域通办业务全覆盖,根据税务总局部署,试行国税、地税业务省内通办,推进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理涉税事项。完善办税功能,实现增值税、消费税和地方附加税费的一体化申报缴纳;推行国税、地税联合签署税银协议,实现线上线下一方签署双方互认;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打通国税、地税信息壁垒,扩大一方采集、双方共享范围,在更大范围内实现纳税人“进一个门、上一个网、办两家事”,解决纳税人多头跑问题。
1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行网上办税,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前台后台业务贯通的办税服务机制。落实税务总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编制“全程网上办”事项清单,实现纳税人一次上门或零上门。联合国税全面上线安徽12366电子税务局,落实税务总局业务技术规范,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实现国地税业务一网融合。拓展常态化信息共享,逐步完善12366电子税务局功能。主动参与和推动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事项网上联合办理,更好地实现“全程网上办”和“最多跑一次”。对接互联网多渠道缴税(费)方式,逐步实现网上开具完税(费)凭证。
14.维护纳税人权益。加强纳税服务投诉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统一12366集中受理涉税投诉举报,全面落实“纳服部门接受投诉、电子工单内部流转、相关部门限时办结、纳服部门及时反馈”的投诉管理模式。健全税收法律救济,完善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税收争议化解机制。支持纳税服务志愿团队开展志愿服务,更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15.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加强行业引导,健全管理制度,实施监管服务,培育健康规范的涉税专业服务市场。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16.完善纳税服务评价机制。开发纳税服务质量评价信息系统,建立纳税人背靠背直接评价机制。进一步开展好第三方评价工作。充分应用评价结果,指导系统改进纳税服务工作,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按照税务总局部署,积极参与建立纳税便利化评价指标体系,深化评价考核工作,推动纳税人满意度和地税机关公信力共同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放管服”改革涉及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切实增强推动改革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各级地税机关要成立“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加强改革工作的组织推动。各级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统筹谋划,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沟通,通力协作,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既定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
(二)强化制度保障。深化地税系统“放管服”改革涉及地税系统管理服务制度机制建设,省局相关处室要根据省局“放管服”改革意见,制定下发具体改革措施文件,加强对下工作指导。市、县地税机关要做好各项改革措施的承接落地工作,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和各项工作规范执行。
(三)强化信息支撑。坚持科技引领,充分发挥税收信息化支撑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作用。提升完善税务信息系统功能,优化用户界面,提升纳税人用户体验。集成整合信息系统,推动数据融合联通,加力大数据平台建设,丰富应用,便利纳税人办税和基层地税干部操作。加强国税、地税合作,强化业务、技术的密切配合,改进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完善问题数据发现、分析、修复机制,从源头修复问题数据。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按照税务总局和省政府要求同步开展税务信息系统自查和信息资源普查,提出本部门清理整合的信息系统清单和需要其他部门提供共享的信息资源要求,编制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做好税务信息系统接入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工作,实现数据共享共用,为税收服务与管理提供更有力支撑。
(四)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引入第三方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整改。把落实“放管服”改革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根据时间节点开展考核评价,加大考评力度。各地要注意总结改革创新的做法和成效,加大宣传力度。执行中及时反馈有关典型做法及成效、问题及意见建议,各市局每半年向省局(政策法规处)报送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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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