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接到您向我局互联网站局长信箱来信,我局即安排相关业务、技术主管部门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反馈: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国税务机关统一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开发“金税工程三期”征管信息系统。对纳税人在外地预交税款的相关信息,“金税工程三期”没有提供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查询的功能,所以需要纳税人自行提供相关材料,由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录入。 对于您反映的关于安徽地税系统网上申报平台无法监控在外地的已预交税款问题,确实存在。目前您还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完税凭证原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录入后,才能在网上申报平台中进行提取、确认,完成抵扣。
二、下一步打算。
目前,省国税局、地税局正在联合开发统一的安徽省12366电子税务局系统,目标是“进一个平台、办两家业务”。该系统正在进行测试、应用,将择期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我局已安排业务、技术部门对您的建议进行研究、分析,计划在新系统中增加对省内的预交税款提供数据提取、确认和抵扣功能,以提高工作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 十分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建议。如有疑问,请与安徽省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联系,联系电话:0551-6510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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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