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全省地税系统共组织入库各项税费收入262.6亿元,同比增收39.8亿元,增长17.9%,其中,入库税收收入144.2亿元,同比增收10.3亿元,增长7.7%;入库社会保险费收入103.9亿元,同比增收27.1亿元,增长35.4%;入库非税收入14.4亿元,同比增收2.3亿元,增长19.1%。
1—4月份累计,全省完成各项税费收入1015.6亿元,同比增收164.6亿元,增长19.3%,其中:税收收入546.4亿元,同比增收46.9亿元,增长9.4%,占年度税收目标38.3%,超序时进度5个百分点,税收运行总体呈增长稳定、进度较快态势。
4月份税收收入主要特点:
一、土地增值税增收突出,契税减收明显。全省土地增值税收入19.9亿元,同比增收7.1亿元,增长55%,拉动税收增长5.3个百分点;契税收入22.2亿元,同比减收7亿元,下降24.1%;城建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房产税增长平稳,同比分别增长14%、10.6%、21.4%和14.3%;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车船税增长较快,同比分别增长77.4%、30.6%和34.2%;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增速回落,同比分别增长5.2%、8.7%和4.9%。
二、二产税收持续增长,工业、建筑业贡献较大。全省来自二产税收42.2亿元,同比增长30.4%。其中,工业税收入库33.5亿元,增长29.4%。煤炭、化工、建材、钢铁和电气机械等行业增收贡献大、增幅高,该五行业共实现增收5.6亿元,占工业税收增量73.7%,同比分别增长78.5%、83.6%、77.5%、55.4%和31.7%;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汽车制造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同比分别下降2.2%、5.8%、6.9%和49.8%;建筑业税收入库8.7亿元,同比增收2.2亿元,增长34.4%。
三、房地产增长乏力,租赁商务服务业大幅减收。全省来自三产税收101.8亿元,同比增长0.9%。其中,房地产税收62.2亿元,仅增长1.1%,占税收收入比重为43.2%,税收占比比上年同期低2.8个百分点;金融业税收11.5亿元,同比增收2.6亿元,增长29%;交通运输和信息服务业分别增长24.5%和27.8%;租赁商务服务税收6.7亿元,同比减收4.3亿元,下降38.9%;批发零售业同比下降7.3%。
四、皖北地区增长较快,省会城市增速回落。4月份,皖北六市共增收6.3亿元,贡献全省税收增量六成以上,同比增长23.4%;合肥市完成税收收入41.7亿元,同比下降12.2%,占全省税收比重为28.9%,比上年同期低6.5个百分点。从各市情况看,淮北、亳州、宿州、淮南、池州、安庆和黄山等市增幅较高,同比分别增长55.3%、30.7%、30.9%、32.4%、28.8%、26.9%和20.8%;六安和铜陵分别下降1.3%和0.4%。